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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1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呢是嘛

发布时间:2021-07-16 12:01:40 阅读: 来源:教练车厂家
江苏省2011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呢是嘛

江苏省2011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国内需求,拉动农机工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在农业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苏省农机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农服务的理念,严格执行政策,结合江苏实际,科学谋划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全力推进农业复合材料电线的使用寿命超过40年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该省2011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如下:

一、 总体做法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机部门把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从制度建设、政策宣传、规范操作和加强监管等方面不断改进完善。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为推进购机补贴资金的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与省财政联合制定出台了《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省、市、县农机部门均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购机补贴管理工作制。为强化对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实际购机情况的考核,由以往的县级申请延伸为乡镇申请与考核;为加强购机补贴资金的管理,由原来的省级结算改为县级结算,充分发挥县级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管作用。在2011年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上,省农机局与13个省辖而我国钴严重依赖进口市农机局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状,各市、县农机局也层层签订状,形成了职责明确、到人的管理机制。省局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中,严格实行会议议事审核制度,凡需要研究确定的事项,如对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微孔增氧设备、喷滴灌等具体操作方案、补贴对象的具体适用范围、补贴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等首先通过处室集体讨论,提交局购机补贴管理办公室征询相关处室和职能部门意见,并及时与财政厅沟通后,提交省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做好政策宣传

2011年4月18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专题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对2011年该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解读,对全省购机补贴实施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月活动。省农机局统一编印了政策文本、宣传手册、程序挂图等下发到市、县及乡镇;在江苏卫视和江苏公共频道上播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流动字幕广告(5月份一整月)。全省各市、县财政、农机主管部门利用当地电台、络、报纸、电视媒体及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努力做到将宣传资料张贴到乡到村,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三)规范透明操作

为促进购机补贴实施过程规范操作、透明运行,一是印发了《关于江苏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企业申报补贴产品程序和要求;二是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分别组织市、县农机管理部门从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人员120多人、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和经销商200多人参加培训;三是组织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业务专题学习会,与相关职能处室共同学习政策内容,统一政策具体解释;四是印发《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就科学合理使用补贴资金和加强对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补贴机具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五是印发《关于江苏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注册备案的通知》,明确了经销商资格条件、注册备案程序以及经销商的公布方式。同时,在江苏省农机化信息上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产品目录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及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部门、联系方式和联系等,实行上公开透明运行,同时要求各地公布相关政策和信息,确保购机补贴实施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强化监督管理

省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开展对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一是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检查以及省级调研和督查。2月份集中开展了以市为单位对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执行情况的检查;5月9日至11日,由省政府纠风办(省纪委纠风室)牵头,与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共同开展调研督查;6月日,省局领导带队,分6个组对全省13市和15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各市县限期落实整改。二是根据地方反映和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对个别机具市场销售价低于企业申报价,涉嫌虚报产品价格,致使补贴额过高的,省局暂停了这些机具的补贴,按规定进行查处。三是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开展全省检查。3部门已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市、县财政、农机部门,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购机者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市、县在7月份开展全面自查,省8月份组织督查。四是做好群众信访和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对来电、来信和来访,认真做好记录和答复。对投诉和举报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期间,该省1家企业的产品不符合推广目录要求,经查实后,已取消其列入补贴产品目录资格。

(五)开展警示教育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为重点,全省农机系统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开展机关干部专题警示教育。2010年11月3日,省农机局党组邀请省检察院相关同志,结合该省机关事业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和查办案件工作实际,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贪污贿赂为重点,给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GB/T 3098.13⑴996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与螺钉的扭矩实验和破坏扭矩公称直径 1~10mm、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开设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二是组织新任市、县农机局长廉政教育。2011年3月29日,请省纪委有关领导从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等方面,为全省近年来新上任的市、县农机局长专题讲授廉政教育课;三是组织全省购机补贴实施人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011年4月18日,组织全省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分管领导、从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处(科)室负责同志及具体操作人员共460多人,请省检察院反渎职局芮习东副局长,联系该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通过活生生的典型案例,从个人、家庭、国家和社会等不同层面分析了渎职侵权、等犯罪发生的原因和后果,阐述了立足本职、遵纪守法和杜绝“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的重要性,给全省农机系统上了一堂严肃、生动的勤政廉政警示教育课。

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操作,该省2011年优化了补贴品目结构,扩大了补贴对象范围,完善了购机补贴操作程序,简化了补贴资金结算环节,强化了经销商的资格条件,细化了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农机补贴

的监管职责,发挥了财政、农机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了明显变化,一是意识明显增强,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都能严格做到依法依纪按制度办事;二是健全了各项制度,减少了操作漏洞和隐患;三是通过政策宣传,确保了政策阳光透明操作;四是强化了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农机部门就地监管的优势,保证了政策实施的监管到位。

二、实施情况

自2011年4月15日该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出台以来,各级财按夹样键进行下1组实验政、农机部门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规范操作,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展良好。截止6月30日,全省已实施中央财政补贴资金4亿元,完成计划82.7%,全省共补贴各类机具8.39万台套,享受购机人数40618人。据不完全统计,使用补贴资金较多的机具分别为:乘座式水稻插秧机3539台,补贴资金1.25亿元;大中拖4142台,补贴资金0.96亿元;步进式水稻插秧机13207台、补贴资金0.88亿元;油菜收割机3358台,补贴资金0.33亿元;果蔬保鲜设备793座,补贴资金0.21亿元;秸秆还田机3327台,补贴资金608万元。紧紧围绕该省农机化的发展重点,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该省水稻生产机械化和秸秆还田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同时该省农机装备结构也不断调整和优化。

三、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该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取得的成效显着,但是随冷热水用交联聚乙烯(PE-X)管道系统 管材GB/T 18992.2-2003着国家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完善。

(一)部分补贴机具补贴额过高,影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同类同档产品平均市场销售价的30%测算。企业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制定产品补贴额的重要参考依据。从政策实施情况看,一是少数企业不诚信经营,违反规定故意虚报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二是部分特色农机产品,在进入补贴目录之前,市场销售较少,在纳入补贴范围时,真正的市场销售价格难于掌握,三是农机管理部门不具备制定价格与监管的职能,因而对部分产品真实的市场价格难于掌握,而企业自身提供并承诺的市场销售价格又不真实,制定产品补贴额的重要参考依据严重失实,致使部分产品补贴额与实际售价相比远远超过30%的比例,严重影响了购机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部分小型机具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且补贴手续繁琐。

企业在执行购机补贴政策中,由于工作环节增加,运行成本和财务成本相应增加,加之农民现金购买非补贴的小型机具不需企业开具发票等原因,导致补贴机具价格偏高,农民意见较大。另外,面广量大的小型补贴机具(如增氧机、投饵机、静电喷雾器、小型开沟机、秸秆气化炉等)每台补贴不足500元故未设采样保持电路,但补贴程序与大中型机具相同,手续繁杂,给购机农民带来很大不便。

(三)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及基础设施薄弱,影响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目前,各级财政对农机化的投入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而用于农机研发、推广、管理服务、教育培训等农机化发展支撑体系建设的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基层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薄弱,影响了补贴机具的使用效果。另外,乡镇农机人员队伍不健全,政策要求乡镇农机部门要对补贴机具逐台核实,难度很大。

四、有关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我们建议:

(一)督促企业如实申报并承诺产品市场价格。关键确保企业要诚信申报,如故意虚报,实际市场销售价格与申报承诺的价格波动过大(如波动幅度超过20%),则严肃查处,取消补贴资格。对新进入补贴产品目录的机具品种,企业须提供当地物价部门认可其销售价格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要明码标价,同时价格要向社会公布,粘强强度测试仪接受监督。按照价格法的规定,所有农机补贴产品必须明码标价。建议农机部门对其申报的价格以及确定的产品补贴额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农民、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如出现价格欺诈行为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其他类似情况发生。

(三)建立农机补贴市场价格信息报送制度。聘请市场信息员,掌握补贴机具市场行情,不定期向农机主管部门反馈市场价格信息。各级农机部门对价格异动的农机补贴产品要及时警示企业和经销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开发全国统一的补贴产品目录申报系统。按现行政策规定,补贴机具应由企业自主申报,且必须是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建议以推广目录为基准,全国统一开发上申报系统。所有企业通过上申报,上确认,既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增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透明度。

(五)加大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

建议根据农机化发展重点,每年应安排一定的资金,主要用于农机科研开发、试验鉴定、安全监理、示范推广、信息服务以及农机教育培训等基础设施建设。

(六)一次性下达中央财政农机补贴资金。

建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量应尽量在上年末明确,并能够一次性下达,便于各地制定中央和地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配套资金投入,用足用好财政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政策的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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